梵名 Hīnayāna Buddhism。原指部派佛教。西元前後,以救度眾生為宗旨之大乘佛教興起後,大乘佛教徒認為部派佛教僅系以個人修行為目的,乃貶之為低劣之教法,故稱之為小乘佛教。惟現代世界各佛教團體均改稱為上座部佛教(巴 Thera-vāda-buddhism)。
自佛陀教化至入滅之四十五年中,其間教徒所應遵行之基本教法與戒律制度,大體上已經確立。然佛陀入滅百餘年,小乘佛教先因律學,後因義學主張之不同而分裂成保守(上座)、革新(大眾)兩大部派,至佛陀入滅三百年頃,此二大部派複分裂為二十個部派,每一部派均是以煩瑣、形式、學問體系之阿毗達磨(梵 Abhidharma)論書為中心之比丘教團。
我國華嚴宗曾就教理之深淺,將二十個部派類分為下列六宗:(一)法我俱有宗(主張法、我皆為實在),如犢子部。(二)法有我無宗(否定人我,僅承認法為實在),如說一切有部、上座部。(三)法無去來宗(主張惟有現在之法為實在),如大眾部。(四)現通假實宗(主張在現在之法中,有實在之五蘊與假存之十二處、十八界),如說假部。(五)俗妄真實宗(主張在五蘊之中,只有出世間法為實在,世俗之法乃虛妄),如說出世部。(六)諸法但名宗(主張並無所謂之實在,一切皆為虛妄假名現象而已),如一說部。(參閱「小乘」925、「部派佛教」4814) p935
上篇:小乘四門 下篇:小乘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