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違越所受】 p1255
顯揚七卷十七頁云:違越所受者:如有一人,都無羞恥,曾不顧惜沙門儀範;違毀禁戒,行諸惡法;內懷朽爛,隨順下流;如穢蝸蟲,螺音狗行;非沙門,稱沙門;無梵行,稱梵行者;如是名為違越所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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