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慈愍理】 p1266
瑜伽三十卷二十頁云:覆審思擇:此中都無我及有情,或求樂者,或與樂者;唯有諸蘊,唯有諸行,於中假想施設言論,此求樂者,此與樂者。又彼諸行,業煩惱等以為因緣。如是名依觀待道理,尋思慈愍。若於慈愍善修善習善多修習;能斷瞋恚。如是名依作用道理,尋思慈愍。如是之義、有至教量。我內智見,現轉可得。比度量法、亦有可得。如是名依證成道理,尋思慈愍。又即此法、成立法性,難思法性,安住法性。謂修慈愍、能斷瞋恚,不應思議,不應分別;應生勝解。如是名依法爾道理,尋思慈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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