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界】意謂事物之間的區別,也可以解釋為產生其他事物的原因。例如: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等六根,對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等六境,而產生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等六識,合稱為十八界。又如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識稱為六界。此外,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稱為三界;此『界』有接近於『境界』之意。唯識宗即將一切法的種子稱為『界』,有要素、因之意。如《阿毗達磨經》偈子:『無始時來界,一切法等依,由此有六界,及涅槃證得。』此中的『界』,即作因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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