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行支】十二因緣的第二支。行是心識中思心所的作用,《俱舍論》曰:『思及思所作,思即是意業,所作謂身語。』所作就是行為,我人的行為有三方面,即身行、語行、意行。其實就是蒙昧的意志衝動。行的後果──造作的後果就是業,有此業因,必有業果。所謂業果,就是『業識』的投生受報。所以無明與行二支,可說是前一生惑與業,以此業因而投胎受報。若以現代觀念詮釋行,行是行為,是造作,是身、口、意三者活動的總和。我人過去的一切活動,各有其經驗痕跡留下來(即所謂熏習),建立我人現在的智能、性格,形成了現在的自我。而現在的活動經驗又影響到將來的自我。這種活動經驗的累積,在宗教意義上即是所謂『業力』。而我們世人的活動,是由無明而來,無明即是迷惑,由迷惑而造作下了業,有了業因就要受果報,所以才在生命連鎖中輪迴;若反乎此,由實踐佛陀指示的正道而入於清淨之行,就成為離苦得樂之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