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一法界 六大不改其性,自然緣起而成一切法,是故一切法即六大,六大即一切法也。然其在能生六大之位,則諸法差別之相亡泯,唯堅濕煗動無礙了知之法性六德而已,無相而平等,故云一法界,一者平等無差別之義也。 二、多法界 多法界者,於一切法根原能造之六大位,而事事物物差別之相,歷然存在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