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法性土 法性土者,即法身如來所依之土,乃理土也。謂以本識如來藏身,為所依持,恆頓變現外諸器界,則法性土通為諸土之體也。
二、受用土 受用土者,即報身如來受用之土也。受用有二:
一者、若以相應淨識所修自利行滿,從初成佛,盡未來際,相續變為純淨佛土,周圓無際,眾寶莊嚴,是名自受用土。
二者、若以大慈悲力,所修化他行滿,隨十地菩薩所宜,變成淨土,或大或小,或勝或劣等是也。
三、變化土 變化土者,即應身如來變化之土也。謂佛以不思議神力,隨諸眾生善惡之業,變現淨穢之土,方便設化是也。
此三土或將受用土開為自受用他受用之二,則為四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