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公案)五燈會元一曰:「昔文殊至諸佛集處,值諸佛各還本所。唯有一女人,近彼佛座入於三昧。文殊乃白佛言:何此女人得近佛座,而我不得?佛告文殊:汝但覺此女令從三昧起,汝自問之。文殊繞女人三匝,鳴指一下,乃盡其神力而不能出。世尊雲假使百千之文殊,出此女人定不得?下方經過四十二億恆河沙國有罔明菩薩,能出此女人定。須臾罔明大士從地湧出,禮拜於佛。佛敕罔明出女人定,罔明卻至女人前鳴指一下,女人於是從定而立。」是依諸佛要集經之所說也。經下曰:「文殊師利,欲聞法,由此娑婆世界詣普光世界之天王如來所。如來右面有一女人,名離意,入普月離垢光明三昧。文殊問如來此女發心修行久遠。如來使文殊自問此女。文殊到離意所,彈指發聲,乃至盡神力,不能使起定。文殊問如來誰能使此女起定。佛言唯如來能使興起;復有菩薩名棄諸陰蓋,亦能使起。時此菩薩經過下方恆河沙等剎土在錦幢世界師子鷹象頂吼如來所,天王放如來光召之。棄諸陰蓋菩薩至如來所,如來命出女子定,棄諸陰蓋言我於佛前己功不堪興顯,願如來作之。於是如來入興定意三昧,使一切世界諸定人及彼女起定。」智度論十亦引此經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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