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五取蘊。數數隨觀生滅而住等者。謂如實知色生及變壞。如實知受想行識生及變壞。是名修。
定者云何為定?謂於五取蘊。數數隨觀生滅。而住所起心住等住。乃至心一境性。總名為定。
云何為修?謂於此定。若修若習。恆作常作。加行不舍。總名為修。
若習若修。若多所作者。顯於此定能得自在。
能令證得諸漏永盡者。漏謂三漏。即欲漏、有漏、無明漏。彼於此定。若習若修。若多所作。能令三漏盡、等盡、遍盡、究竟盡。故名諸漏永盡。於此永盡。得獲成就親近觸證。故名證得。
復次第四靜慮所攝清淨舍念俱行。趣阿羅漢。無間道所攝心一境性。說名為定。即於此定。若修若習恆作常作。加行不舍說名為修。若習若修。若多所作。顯彼自在。能令證得。諸漏永盡。義如前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