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作四人果報。為法苑珠林卷六十九所舉四類不同之果報,即:(一)先苦後樂者,謂有人先生於卑賤之家,衣食不足且受諸多困苦,然心無邪見,而自念我於宿世不行布施、不修福德,故值此貧賤,即便懺悔而改往昔之所作,且修諸善行,後生於人中,則多饒財寶而無所缺乏,是謂此人先苦後樂。(二)先樂後苦者,謂先生於富貴之家,衣食充足且受諸多快樂,然心懷邪見,不能布施修福,且多造惡業,後生於地獄,受種種苦;若生於人中,則貧窮丑陋而無有衣食,是謂此人先樂後苦。(三)先苦後苦者,謂先生於貧賤之家,衣食不足且受諸多逼迫,復懷邪見而習諸種惡法,後墮於地獄,受種種苦;若生於人中,亦極貧賤且衣食不足,是謂此人先苦後苦。(四)先樂後樂者,謂先生於富貴之家,擁有財寶受諸多快樂,復能敬重三寶,布施修福,後生於人、天中,受諸富貴,且多饒財寶,而稱意自在,是謂此人先樂後樂。 p18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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