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題:尸羅波羅蜜、罪不可得、不罪不可得、持戒清淨
資持記釋云:「問中,彼論前雲,若於罪不罪不可得故,是時名為尸羅波羅蜜。後即問曰,若人舍惡行善,是為持戒;云何言罪不罪不可得?今鈔倒之,意使易解。答中,但引罪不可得。彼續雲,罪無故,不罪亦不可得。若肉眼下二句,疑引別文,尋之未獲。彼又云,復次眾生不可得故,殺罪亦不可得;罪不可得故,戒亦不可得。何以故?以有殺罪故則有戒;若無殺罪,則亦無戒。若體此意,方名持戒清淨。不爾,止是世福。學者聞此,豈不疑之?」(事鈔記卷三·三七·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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