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句身】為五位百法中的第四位法,二十四不相應行法之一。這是表達完整意義的句子,用以詮釋諸法的差別意義。《百法直解》曰:『句身者,句詮諸法差別,如眼無常耳無常等種種道理。』而《百法纂釋》中則謂:『言句身者,單句為句,如菩薩等。二句為句身,如大菩薩等。三句以上為多句身,如文殊菩薩普賢菩薩等。以名詮自性,句詮差別故。』這是為說明事物之間的關係,而假名施設的語言名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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