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三思】心識緣境,與意識相應的思心所,對境的三種審慮作用。即:一、對境取正因邪因俱相違等之相,加以審察思慮,稱為審慮思。二、審慮後,決定其意,稱為決定思。三、決定之後,方才發動身、語二業,稱為動發勝思。又以其勢力強勝,故謂之勝。其中,前二思為意業。動發勝思又可分為動身思與發語思,動身思為身業,發語思為語業。
上篇:三苦 下篇:三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