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《復章以銓居士書三》中印祖針對章居士提出的猛獸毒蛇蝗蟲之類,危害人們的生命財產,應當撲殺,進行了嚴厲的駁斥。信中告知章居士,猛獸毒蛇蝗蟲之類傷害人類,是由於人心兇惡;假如對它們念佛,又教大家都念佛,它們自然會離去,哪裡是殺了就能為民除害。這種言論會引發人造殺業,將來生生世世受殺報。身為學佛戒殺之人,卻說出如此可惡的言論,如不趕緊懺悔,必遭天譴。
隨後印祖給章居士講說龍梓修在江北作知縣時,接到報告說當地蝗蟲災害嚴重,請他現場勘驗,到了災區,龍知縣只覺腳下鬆軟塌陷,並不見蝗蟲,就問蝗蟲在哪裡,當地人回答說腳下所踏的都是,蝗蟲的幼卵有幾寸厚、幾里寬、十多里長,一旦翅膀長成後一飛,將遮天蔽日。龍知縣嚇得一句話都不敢說,於是俯身叩拜天地,祈求上蒼賜百姓一條生計。不到二三個小時,忽然雷閃電鳴,大雨如注,蝗蟲隨雷雨滅除。這就是沒有想其他的辦法,而求天滅蝗的一大感應,如果下令用燒、殺、土埋等方法,試問能有這麼大的威力嗎?
接著印祖又講了一個故事。一個小女孩買了一個拍蠅器,看見蒼蠅就拍,不久,滿屋子都扒滿了蒼蠅。她的祖母趕緊大開門窗,念佛求蒼蠅離去,蒼蠅於是全部飛走了。小女孩還是有些善根,見到此種異相,止息了殺業,否則天天殺生,自己也會折壽。
印祖在信中開示章居士,孫叔敖的事情不可學,沒有他這樣的好心,那麼自己造殺業,還教其他人造殺業。而且雙頭蛇,是不多見的異物,所以孫叔敖殺死埋掉。猛獸、毒蛇、蝗蟲,不是殺死就能滅絕的動物。唯有大家發起慈善心,同念佛號,它們必定遠去。
然後反問章居士,難道不記得《普門品》中,「若惡獸圍繞,利牙爪可怖,念彼觀音力,疾走無邊方。蚖蛇及蝮蠍,氣毒煙火然,念彼觀音力,尋聲自回去」這段經文嗎?指出章居士因為不懂道理,說出這些害人誤己的惡語,如果不給他說破,他前面的路將來都是怨家,並勸誡他,話是不可以隨便亂講的。
《復章以銓居士書三》原文
猛獸毒蛇蝗蟲之類,均由人心兇惡,故致傷人。若向彼念佛,及教一切人各念佛,彼當自去。豈殺之而能為民除害乎。乃是引人造業,永生永世受殺報。汝學佛戒殺,而發此最可惡之言論,若不懺悔,必遭天譴(龍梓修在江北某縣作知縣,民以蝗蟲為災請驗,至一處,其地踏著,頗松陷腳,問蝗蟲何在,雲腳下即是,有數寸厚,數里寬,十多里長,尚未長翅,翅成一飛,則將蔽天日,嚇極不敢出一言,遂拜天地,求賜民命,未經二三小時,忽大雷雨,蝗蟲隨雨而滅,此以不能設法,而求天滅蝗之一大感應也。若出令令燒埋殺,試問有此大力乎)。
一幼女買一拍蠅器,遂見蠅即拍,未幾時,全屋均被蠅扒滿。其祖母遂大開門窗,念佛求蠅去,而蠅遂盡去。以此女尚有善根,遂以此相,止彼殺業。否則日日殺生,己亦隨之夭壽矣。孫叔敖之事不可學,試問誰有此好心乎。無此好心,則自造殺業,教一切人造殺業也。且雙頭蛇,係不多見之異物,故叔敖殺而埋之。猛獸毒蛇蝗蟲,非殺能止之物。唯大家發慈善心,同念佛號,彼必遠去。汝何不見普門品,若惡獸圍繞,利牙爪可怖,念彼觀音力,疾走無邊方。蚖蛇及蝮蠍,氣毒煙火然,念彼觀音力,尋聲自回去乎。汝以不知世務,發此自陷陷人之極重惡話。若不為汝說破,則前路通是怨家矣。話可妄說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