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匙交看。
《篇海類編》云:「箸,治據切,與箸同。」
《事物紀原》云:「《禮記》曰:『飯黍無以箸。』《韓子》曰:『紂為象箸。』觀之,明箸前有,商紂始以象為之耳。」
箸淨頭,《入眾日用》云:「入則先匙,出則先箸,手把處為淨頭,向上肩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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