忠曰:「中位坐,如廟位,故云廟坐。廟義,見〈廟立〉處。」
寢堂
忞公清規·/p>
《校定清規·特為住持煎點》云:「煎點人請特為人出,有處只就主位坐,有處廟坐。或是法嗣,亦當廟坐,在住持意。」
忠曰:「住持或坐主位,若法嗣人煎點,則住持廟坐。以此可知,廟坐尊於主位矣。」
校定清規·
忠曰:「《備用清規·猶言廟坐,《敕修清規·皆改為高坐,實惟廟之言關天子,東陽換詞,或有意於避之乎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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