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願佛之光明照觸十方世界眾生,令得遠離罪惡、身心柔軟。為阿彌陀佛四十八願之第三十三願。又作光明攝益願、蒙光獲利願、光普益願、光明觸身得勝柔軟願、攝取不舍願、光觸滅罪願。阿彌陀佛之因位為法藏比丘,欲以光明攝化十方,故發此願,而得成就。
關於此願與第十二光明無量願之別,據了慧之無量壽經鈔卷四載,此願為攝眾生,光明無量願為攝佛身。若就佛光而別,第十二願為光之體,第十八願為光之名,此願則為光之用;十二願為緣,十八願為因,此願則為化益。由此可知,第十二願乃願光明之體無量,此願則願光明之用攝取眾生而不舍。[無量壽經卷上、極樂淨土九品往生義] p68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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