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貪著愛樂五欲之境而不能出離生死輪迴。貪與愛為異名同體。貪,梵語 rāga,俱舍七十五法之一,唯識百法之一。指欲求染污之愛或財物等而無厭足之精神作用;愛,梵語 trsnā 或 anunaya-sajyojana,十二因緣或九結之一,指染著於境之貪煩惱。據勝天王般若經卷一載,眾生長夜流轉六道輪迴不息,皆由貪愛。大毗婆沙論卷五十載,愛結為三界之貪,三界之貪於九結中總立為愛結,七隨眠中立二隨眠,即:(一)欲界之貪,稱為欲貪隨眠。(二)色、無色界之貪,稱為有貪隨眠。於其他經典中立有三愛,即欲愛、色愛、無色愛。(參閱「貪」4792、「愛」5457) p47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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