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一卷。唐代弘忍述。論述守一己之心為修道之要門。收於大正藏第四十八冊。內題為「凡趣聖道悟解真宗修心要論」。此論內容共分果、行二門,藉十四條問答方式,論釋有關自心本來清淨、不生不滅、本師、眾生與佛同體、持守本真之心為涅槃之根本、入道之要門、十二部經之宗、三世諸佛之祖,及無記心、我所心滅、真心等之意義,及其攝屬果、行二門之情形。所引典籍有十地經、維摩經、金剛經、心王經、涅槃經、法華經、觀無量壽經等。
此論之敦煌本共有八部(史坦因發現者編號二六六九、三五五八、四○六四。伯希和發現者編號三四三四、三五五九、北京宇四、日本龍谷大學二本),其中,或題為「蘄州忍和尚導凡趣聖悟解脫宗修心要論」,或題為「一乘顯自心論」,其一部收於少室逸書中,與日本妙嚴尼覆刻之正德本相比,在文字上有出入。此外,隆熙二年(1908),朝鮮梵魚寺開版之禪門撮要卷上亦載錄此論。[楞伽師資記、宗鏡錄卷九十七、禪學思想史卷上(忽滑谷快天)、敦煌劫餘錄卷十三] p50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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