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切事物皆依因緣方能相互生存,此即恩之所在。佛教所說之恩,可分積極的與消極的兩面。積極的恩,即心存恩念,此為修行佛道之根本要素。例如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所舉父母之恩、國王之恩、眾生之恩、三寶之恩等四恩,為吾人所必須常思常念者;其中,尤言孝養父母之功德與供養佛相等。此外,如來以大願力救度眾生之恩德亦須思之、感之。消極的恩,例如親子、夫婦之恩愛,常妨礙佛道之修行,故必須斬斷。據法苑珠林卷二十二載,僧侶於出家得度時,有一偈云(大五三·四四八中):「流轉三界中,恩愛不能脫;棄恩入無為,真實報恩者。」
我國與日本皆重視恩之思想,而印度佛教則不甚強調,如於「人施設論」(巴 Puggala-paññatti)一書中言及世間值得重視與讚美之人有二類,一為施恩者,另一為知恩而又感恩者。「知恩者」,其巴利文原語為 kataññū,直譯之,則為能感知他人恩惠之人。漢字中恩字,即「因」與「心」所構成,其意與原語之意可謂不謀而合,故亦可謂無論何事,舉凡促成今日狀態之一切原因,皆須常存心內,深刻思念。[增一阿含經卷十一](參閱「四恩」1747) p41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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