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與有之併稱。遮遣謂之空,建立謂之有。與「有無」同義。諸法依因緣而生,事屬存在,故謂有;諸法系因緣和合而生,本來無自性,故謂空。
空、有為佛法兩大門系,為破凡夫執相而立因緣生法為空;再立唯識法相,勝義為有。以凡夫執我、我相為有,執無因果、涅槃為空,故須空有兩遣方得真諦。 p347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