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身】指佛所說的正法、佛所得的無漏法,及佛的自性真如。二身之一,三身之一。又作法佛、理佛、法身佛、自性身、法性身、如如佛等。《大乘大義章》卷上載,小乘諸部對佛所說的教法及其所詮的菩提分法、佛所得的無漏功德法等,皆稱為法身。大乘則除此之外,別以佛的自性真如淨法界,稱為法身,謂法身即無漏無為、無生無滅。大乘之中,唯識家分法身為總相、別相二種。總相法身為三身之總稱,即一大功德法身,以五法事理為體。別相法身則指三身中的自性身,以清淨法界之真如為體。
上篇:法位 下篇:法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