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想非非想處定(業之區分)
┌ ┌非想非非想處
│ │無所有處
│(四無色定)┤識處
│ └空處
│ ┌舍
│ │喜
│(四無量心)┤悲
│ └慈
│ ┌四禪
┌不動業┐│ │三禪
│ ││(四禪)──┤二禪
愛見┤福業 ├┤ └一禪
│ ││(味禪)
└罪業 ┘│(邪定)
│ ┌上品
│(十善)──┤中品
│ └下品
│(五戒)
│(行施)
│(戒取)
│ ┌下品
│(十惡)──┤中品
│ └上品
└(五逆)
(十二門禪之進序)
非想非非想處定←無所有處定←識處定←空處定←─四禪←三禪←二禪←初禪
舍心┐┌←─┘ │ │ │
喜心││←────┘ │ │
├┤ │ │
悲心││←───────┘ │
慈心┘└←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