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物名)梵語蘇羅Surā,僧俗之戒,通嚴禁酒。五戒之第五。十戒之第五。具足戒中九十單墮之第五十一。菩薩四十八輕戒之第二。智度論列三十五過,四分律舉十失。俱舍論十四曰:「契經說:諸有苾芻稱我為師不應飲酒,乃至極少如一茅端所沾酒量亦不應飲。」四分律十六曰:「佛告阿難:自今以後,以我為師者。乃至不得以草木頭內著酒中而入口。」焚網經下曰:「若佛子,故飲酒而生酒過失無量,若自身手過酒器與人飲酒者,五百世無手。何況自飲!」大愛道比丘尼經曰:「夫酒為毒藥,酒為毒水,酒為毒氣。眾失之源,眾惡之本。」持律者以酒為性罪。對法師以酒為遮罪。俱舍論十四有問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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