忠曰:「他家有新亡,則我贈錢財助其喪,此謂賻儀,日本俗稱香奠。然香奠、賻儀義別。」
《篇海類編》云:「賻,符遇切,音父,以貨財助喪。」
《敕修清規·掛真舉哀》云:「所有賻儀,用餘當歸常住,補犒諸山人從支費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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