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行菩薩道者為求受淨戒,於戒壇內至誠懺摩後,以香燃燒身體之某部分以供養諸佛、菩薩,此為求受清淨戒體而於身上遺留之燃燒痕跡,稱為戒疤。在家菩薩戒之戒疤燃於手臂;出家菩薩戒之戒疤則燃於頭頂,戒壇中稱「火燒菩薩頭」。燒戒疤本非佛制,印度亦無。佛教傳至中國,僧侶甚受國家、社會重視,唐代時,為防止俗人假冒僧眾,故朝廷敕令僧眾於受戒時應燃燒戒疤以為識別。另據談玄「中國和尚受戒燒香疤考證」一文所載,則謂燒香於頂之起源,相傳系始於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(1288),沙門志德住持天禧寺時,與七眾授戒燃香於頂,以為終身之誓。 p29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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