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示諸法不可言說、不可思議之四句語。蓋涅槃經嘗就諸法之生與不生,而立六句之不可說。南本涅槃經卷十九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菩薩品(大一二·七三三下):「不生生不可說,生生亦不可說,生不生亦不可說,不生不生亦不可說,生亦不可說,不生亦不可說。有因緣故,亦可得說。」天台智顗大師乃就六句之中取前四句,分別配釋藏、通、別、圓化法四教。即:(一)生生不可說,相當於藏教所謂諸法皆依因緣而生之說;法雖有生滅,然理本無言,故不可說。(二)生不生不可說,相當於通教所詮之理;謂諸法依因緣而生,然其本來為空,故稱生不生,理本無言,故不可說。(三)不生生不可說,相當於別教所詮之理;謂真如不生之理,依因緣之結合,而生出十界之差別相,故稱不生生,理本無言,故不可說。(四)不生不生不可說,相當於圓教所詮之理;謂真如之理與十界之差別相無二,兩者本為本來不生之中道實相,故稱不生不生,理本無言,故不可說。上述之前二者,乃就真諦之理而論,後二者則就中道之理而論。以上四教之理,只可以智證,不可言說,以其理本無說之故。[維摩經玄疏卷一、摩訶止觀卷五上、大般涅槃經義記卷七、金光明經玄義拾遺記卷一](參閱「五時八教」1132) p16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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