乃印度數論派之哲學。此派將宇宙萬有分為神我(梵 purusa,即精神原理)與自性(梵 prakrti,即物質原理)二元,而將世界轉變之過程分為二十五種,以其為真實之理,故稱二十五諦。此即從自性生「覺」(又稱「大」,乃存在體內覺知之機關,即決智);自「覺」復生自我意識(我執)之我慢;復於我慢生出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等五大。以上八者為萬物衍生之根本,故稱根本自性。又自五大生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等五唯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(皮)等五知根,語、手、足、生殖器、排泄器等五作根,以及心根(以上十六者乃從他物所生,故稱十六變異)。如此,從未顯現之自性中,能顯出覺、我慢等二十三種,加上自性與神我二者,是為二十五諦。以上系古說,於此另有異說。
自性本為純質(喜,梵語 sattva,音譯薩埵)、激質(憂,梵語 rajas,音譯羅闍)、翳質(闇,梵語 tamas,音譯多磨)三要素(三德)所構成。若此三要素平衡狀態被破壞,則須考察神我與自性之關係,使內智能臻於完全平衡,則無形不滅之精神原理(神我)即可脫離有形可滅者(物質)之束縛,而達到解脫。亦即神我脫離自性獨存,而發揮本來之純淨。[金七十論卷上](參閱「我慢諦」2943、「數論學派」6093) p1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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