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生相】 p0474
如集諦四行中說。
二解大毗婆沙論三十九卷五頁云:問:諸行起時,除其自性,餘有為法,皆有作用,能生此法;何故唯說生能生此法耶?答:諸行起時,生、正能生;餘、但佐助。故但說生能生此法。如女產時,雖有諸女而為佐助;母正生故;獨名產者。尊者世友,作如是說:要有生故,此法得生;故但說生能生此法。此義有餘。亦待餘緣,此法生故。復作是說:若無生者;此法不生。故但說生,能生此法。此亦有餘。若無餘緣;法不生故。大德說曰:生相勝故;說生能生。謂法起時,雖有餘緣;而生最勝。如伎書畫染衣等時,雖有餘緣;而說勝者。如但說生能生此法,故名生相,住異滅相,應知亦然。
三解入阿毗達磨論下十頁云:諸法生時,有內因力令,彼獲得各別功能。即此內因,說名生相。謂法生因,總有二種。一、內。二、外。內,謂生相。外,謂六因或四緣性。若無生相;諸有為法,應如虛空等,雖具外因;緣亦無生義。或應虛空等,亦有可生義,成有為性。是大過失。由此故知別有生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