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實相】原義為本體、實體、真相、本性等;引申指一切萬法真實不虛之體相,或真實之理法、不變之理、真如、法性等。此係佛陀覺悟之內容,意即本然之真實,舉凡一如、實性、實際、真性、涅槃、無為、無相等,皆為實相的異名。實相超越一切相對相,超越一切語言效用,因為一切語言都是相對性,而實相則是絕對的真理。 佛教的基本理論是『緣起』,緣起,即是眾多因素條件,關涉對待而起。緣起有其縱向的關涉對待的關係、和其橫向的關涉對待的關係。自縱向的時間上看,是前因後果的關係,自橫向的空間上看(就時間某一點上看),是彼此對待的關係。所以,『此生故彼生,此滅故彼滅。』是時間上的因果關係;『此有故彼有,此無故彼無。』是空間上的對待關係。諸法以因緣對待而生起,自然沒有獨立的自性(即沒有固定的不變之性)所以在時間上有生、住、異、滅四相。以有生滅,所以『無常』;而眾多因素條件生起的事物,沒有中心的主體,無主體所以『無我』。諸法無常、無我,故其本性是空——即是『空性』或『性空』,所以『空性』是諸法的本質,是本來如此的、不增不減的法性,此法性即是諸法實相,亦即是真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