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粗 謂真實修行。亦二: 一、於諸過非,並不覆藏,深懷慚愧,懺悔往罪,不敢復作。 二、於所修行,不雜巧偽,皆質直柔軟,作下下意,不顯己德。 二、細 謂不存執見。亦二: 一、修諸行時,知無我人,盡未來際,不計疲苦。 二、觀察諸法,平等不二,一相無相,入理究竟。 若通說者,但住於法界,深觀諸法平等之時,於上諸病,無不治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