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我,於五蘊法中,妄計有我、我所;
二、眾生,於五蘊法中,妄計有實在的眾生;
三、壽者,於五蘊法中,妄計我受一期之報命有長短;
四、命者,妄計我之命根連續不絕;
五、生者,於五蘊法中,妄計我能生起眾事,又我來生於人中;
六、養育,於五蘊法中,妄計我生為父母所養育,並能養育他人;
七、眾數,於五蘊法中,妄計我有五蘊,十二入、十八界等眾法之數;
八、人,於五蘊法中,妄計我為能修行的人,與不能修行的人不同;
九、作者,於五蘊法中,妄計我有能力作各種的事;
十、使作者,於五蘊法中,妄計我能使投他人;
十一、起者,於五蘊法中,妄計我能起後世罪福之業;
十二、使起者,於五蘊法中,妄計我能使他後世罪福之業;
十三、受者,於五蘊法中,妄計我之後身當受罪福之果報;
十四、使受者,於五蘊法中,妄計我能使他受後世罪福之果報;
十五、知者,於五蘊法中,妄計我有五根,能知五塵;
十六、見者,於五蘊法中,妄計我有眼根,能見一切之色相。以上十六知見,都是「我」的別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