忠曰:「凡藏亡僧,骨植同歸於一塔,故云普同塔。」
《文字禪?普同塔記》云:「自佛法入中國,奉持之者,纜總其法度參差不齊,獨百丈大智禪師以禪律之學,約之人情,折中而為法,以壽後世。故其生依法而住,謂之叢林;及其化也,依法而火之,聚骨石為塔,號普同塔。乃至 溈山空印禪師軾公,住山十餘年,百廢具興,獨以普同塔未建為憂。一旦,與侍者登山之西崦,相其形勝,施長材,鳩工以為之,開大穴,以石為宮,又屋於其上,棟楹翔空,雲煙蔽虧,萬眾歡呼,聲應山谷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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