忠曰:「納文疏紙筒也。書柬袋亦名可漏子。可漏即是殼漏。殼漏者,卵?也。比人身骸,又言封皮。可、殼,唐音相近,故假用,猶如弄引作弄胤,此類甚多。」
《敕修清規·迎待尊宿請狀》云:「可漏子,狀請,某處堂頭和尚禪師,具位,謹封。」又〈山門請新命齋狀〉云:「可漏子,狀請,新命云云尊座前,具位,謹封。」
《容齋三筆》云:「蔡京盜弄威柄,有一兵齎一雙緘及紫匣來,乃福建轉運判官直龍圖閣鄭可簡以新茶獻,即就可漏上書『秘撰運副』四字授之。」
《潛確居類書》云:「敕黃,用蜀中麻紙為之,其可漏子又長於敕黃一尺。」可漏子,注雲封皮。
《孤樹裒談》云:「內閣題本用小揭帖,楷書,斜折內封,外則可漏封以文淵閣印,方銀鑄,玉箸篆,大如御史印。」
忠曰:「書柬可漏,糊封上下。啟之之法,截開其底。如疏可漏,上下不封,如竹筒然。行者度疏於維那時,維那亦自底抽取之。或曰可漏者,上下通透,可脫漏之義。餘謂若然,則上下糊封者亦名可漏,當如何解之?故此義不足取也。」
已下錄可漏即是殼漏之證。
《圓悟勤禪師錄·普說》云:「先師常云:『莫學 琉璃瓶子禪,輕輕被人觸著,便百雜碎。參時須參皮可漏子禪,任是向高峰頂上撲下,亦無傷損。』」
《碧巖錄》舉之作但參皮殼漏子禪。
已下錄身骸稱殼漏子。
《傳燈錄·洞山價禪師章》云:「師將圓寂,謂眾曰:『離此殼漏子,向什麼處與吾相見?』眾無對。」
《掌珠》故事載此,注云:殼漏子,身尸也。
《傳燈錄·長慶棱禪師章》云:「保福遷化,人問師:『保福拋卻殼漏子向什麼處去也?』師曰:『且道保福在那個殼漏子裡?』」又〈南陽忠國師語〉云:「有知識示學人:『但自識性,了無常時,拋卻?漏子一邊著,靈台智性迥然而去,名為解脫。』」 是外道量。
已下錄衣稱可漏,又殼、可通用之證。
《恕中慍禪師錄》云:「洪祐和尚送歸源法衣至,上堂,拈衣示眾云:『者個是先歸源向異類中遺下皮可漏子,日炙風吹而不壞,刀斫鋸解而不開。』」
舊說云:「疏可漏貼小黃紙者,為防蠹災也,雖少時用之,表其謹至。」忠曰:「此義不然,餘謂可漏貼黃紙者,引黃之遺范也。施食法疏可漏貼黑紙者,蓋黑北方水色,取救渴義也。」
引黃者,《正字通》云:「貼黃,即古之引黃。唐制,詔敕有更改,以紙貼之,曰貼黃。其表章略舉事目見於前封皮者,謂之引黃。後世即以引黃為貼黃,不用黃紙。《龍川誌》曰:『富鄭公上章貼黃言:臣與韓琦言,不當,起復。』是以引黃為貼黃也。李肇曰:『貼黃或曰押黃。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