禪宗公案名。即引喻眉、目之關係以問答方式說明佛法,提示禪者應有之態度。曹山元證禪師語錄(大四七·五二八上):「僧問:『眉與目還相識也無?』師曰:『不相識。』僧云:『為甚麼不相識?』師曰:『為同在一處。』僧云:『恁麼則不分也。』師曰:『眉且不是目,目且不是眉。』僧云:『如何是目?』師曰:『端的去。』僧云:『如何是眉?』師曰:『曹山卻疑。』僧云:『和尚為什麼卻疑?』師曰:『若不疑即端的去也。』」此公案之旨趣,首先確立「本來我」與「平常我」之關係,分別以目、眉為譬喻。目、眉同在一處,然為不同之物;引申之,即本來我,非以推理而知,本來如此;平常我,為自我之意識,無意識時,則不知我在何處,故非實體,此即「疑」之意。 p46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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