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佛教,對宇宙及人生之探求,以其不變、平等、絕對、真實之本體及道理為中心課題立宗者,稱為性宗,又作法性宗。反之,以其現象變化、差別相對之相狀為中心課題立宗者,稱為相宗,又作法相宗。一般以三論宗、華嚴宗等屬於前者,俱舍宗、法相宗等屬於後者。又主張性宗與相宗之間有教義上之優劣差等,而采嚴峻之態度予以判別者,稱為性相決判;相對於此,主張兩者在教義上有相當之關聯性,而采寬容之態度加以融通會合者,稱為性相融會。(參閱「性相決判」3232、「性相融會」3233、「法性宗」3359) p3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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