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無論善行、惡行,凡自身之所行,必由自身承受所造成之苦、樂結果。又稱自作自受。一般稱受到自身惡業所招感之苦果為自業自得。正法念處經卷七之偈(大一七·三六中):「非異人作惡,異人受苦報;自業自得果,眾生皆如是。」
據無量壽經卷下載,人生於世間愛慾之中,雖有諸眾生環繞於身邊,卻系獨自生、獨自死、獨自去、獨自來,行至任何苦樂之地,亦自當感受,他人無法替代。
依三世因果之法則而言,自業自得有其不滅之真理,然依迴向法而言,則有「他作自受」之義。[大乘義章卷九] p25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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