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勝解】 p1101
瑜伽三卷七頁云:勝解云何?謂於決定事,隨彼彼行,印可隨順性。又云:勝解作何業?謂於所緣,任持功德過失為業。
二解瑜伽十一卷十二頁云:勝解者:由於是處,不染污轉。於諸煩惱,得離系故。以於厭等棄背行中,正流轉時,心無罣礙。又復於舍,無有功用。
三解瑜伽五十五卷三頁云:勝解云何?謂於彼彼境界,隨趣印可。勝解為何業?謂於所緣功德過失,或俱相違,印持為業。
四解顯揚一卷四頁云:勝解者:謂於決定境,如其所應,印解為體;不可引轉為業。如經說:我等今者,心生勝解;是內六處,必定無我。
五解成唯識論五卷十九頁云:云何勝解?於決定境,印持為性。不可引轉為業。謂邪正等教理證力,於所取境,審決印持。由此異緣不能引轉。故猶豫境,勝解全無。非審決心,亦無勝解。由斯勝解,非遍行攝。有說:心等取自境時,無拘礙故;皆有勝解。彼說非理。所以者何?能不礙者,即諸法故。所不礙者,即心等故。勝發起者,根作意故。若由此故彼勝發起;此應復待餘。便有無窮失。
六解雜集論一卷十一頁云:勝解者:於決定事,隨所決定印持為體;不可引轉為業。隨所決定印持者:謂是事必爾;非餘。決了勝解。由勝解故;所有勝緣,不能引轉。
七解五蘊論二頁云:云何勝解?謂於決定事,即如所了,印可為性。
八解廣五蘊論四頁云:云何勝解?謂於決定境,如所了知,印可為性。決定境者:謂於五蘊等。如世尊說:色如聚沫,受如水泡,想如陽炎、行如芭蕉,識如幻境。如是決定。或如諸法所住自相。謂即如是而生決定。言決定者,即印持義。餘無引轉為業。此增勝故;餘所不能引。
九解入阿毗達磨論上六頁云:勝解、謂能於境印可。即是令心於所緣境無怯弱義。
十解俱舍論四卷三頁云:勝解、謂能於境印可。
十一解品類足論一卷三頁云:勝解云何?謂心正勝解、已勝解、當勝解性。
十二解品類足論二卷十六頁云:勝解云何?謂心正勝解、已勝解、當勝解性,是名勝解。
十三解界身足論上二頁云:勝解云何?謂心勝解性、已勝解、當勝解、是名勝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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