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隨說因】為十因之一。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三十八。謂於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的一切惑業繫縛與不繫縛之法,隨所見聞覺知而起諸言說。能說之語為所說之因,此持業釋。亦即由有『名』而有『想』,由有『想』而起『語』,由『語』而有『言說』;此中,『名想』與『語』,即是隨說因。簡單的說,能說是所說之因,隨所見所聞事物的名稱,引起人的思想,由思想引起言說。《大乘義章》卷四載︰世界萬有皆依賴名稱言說,方有種種事相差別,故稱隨說因。參閱『十因』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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