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人法二空】又稱我法二空、生法二空。無人我的執著,以身為五蘊和合,實無常一主宰的我體,稱為人空;無我法之執,以色等諸法亦歸於空而無實性,稱為法空。一般而言,小乘說一切有部主張『我空法有』,故僅立我空,不說法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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