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謂理入者,則藉教悟宗,深信含生同一真性,但為客塵妄想所覆,不能顯了。若舍妄歸真,則聖凡一等,無有分別。
二、若以行入者,乃有四等:
(一)報冤行 凡修道之人,若受苦時,當念我往昔劫中,棄本逐末,流浪諸有,多起冤憎,違害無限。今雖無犯,是我宿殃惡業果熟,所以甘心忍受,都無怨恨。作是觀時,與理相應,體冤進道,是名報冤行。
(二)隨緣行 謂眾生無我,皆由業轉,苦樂齊受,皆從緣生。若得勝報榮譽等事,皆是過去宿因所感,緣盡還無,何喜之有!得失從緣,心無增減,喜風不動。冥順於道,故名隨緣行。
(三)無所求行 謂愚人長迷,處處貪著。智者悟真,安心無為。萬有皆空,無所希冀。三界久居,猶如火宅。有身皆苦,誰得所安?若了達者,息念無求。經云:‘有求皆苦,無求乃樂。是則無求真為道行,故云無所求行。’
(四)稱法行 謂性淨之理,因之為法,此理眾相皆空,無染無著,無此無彼。故經云:‘法無有我,離我垢故。’智者信解此理,應當稱法而行。法體無慳,於身命財行檀舍施,心無慳惜,達解三空,自利利他,莊嚴菩提之道。為除妄想,修行六度,而無所行,故名稱法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