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名數)經中說四有為法,又說三有為相,三有為相者:一生相,二住異相,三滅相也。此中第二之住異相,俱舍論有二說:一者謂住者異之別名也,住必有異,故異相,謂之住異相,非住與異之二相。佛說生異滅之三相者,欲於三世遷流之相,使有情生厭畏也。生者引未來之法,使流入現在,異與滅者,使其衰異及壞滅而流入過去也。猶如見有三怨敵居於人之稠林。一自稠林牽出之,一使衰其力,一壞其命根。住相者於法安立,人不厭畏之,故於有為相中不說之。又無為法有自相之住,住相濫於彼,故不說之。二者謂住異相者,住相與異相,合之而說也,所以然者,住是有情之所愛處,欲使厭舍之,故與異合說,如說黑耳與吉祥俱也。見唯識述記二末,俱舍光記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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