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敕修清規·尊宿移龕》云:「中間法座上掛真,安位牌,廣列祭筵,用生絹幃幙,以備上祭。」又云:「每日或兩次三次上祭無拘。蓋檀越、諸山來有先後隨時。若法眷、門人上祭到門,知客接已,即報喪司,隨送孝服,然後上祭。」
忠曰:「上祭則有祭文,見〈疏榜〉類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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