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語 kārane kāryopacāra。即於「果」之中說「因」之意。為「因中說果」之對稱。如見一幅「好畫」(果),即言該畫家必為此中「好手」(因);又如言「諸佛即是眾生」、「牛即是水草」等,諸如此類,皆稱為果中說因。蓋一幅好畫,必出自好手之筆,故言「好手」;證得果位之諸佛,乃由眾生精進修行而成果者,故言「諸佛即是眾生」,其中「諸佛」為「果」,「眾生」為「因」;而牛雖非水草,然食水草以活命,故言「牛即是水草」,其中「牛」為「果」,「水草」為「因」。凡此種種,皆係於結果之上假立原因之名,故稱果中說因。[北本涅槃經卷三十七、大智度論卷三、卷三十、卷四十三、俱舍論卷四、往生論註卷上](參閱「因中說果」2272) p33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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