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論議】 p1328
如十二分教中說。
二解 瑜伽八十一卷十二頁云:論議者:謂諸經典,循環研核摩怛理迦。且如一切了義經,皆名摩怛理迦。謂於是處,世尊自廣分別諸法體相。又於是處,諸聖弟子,已見諦跡,依自所證,無倒分別諸法體相。此亦名為摩怛理迦;即此摩怛理迦,亦名阿毗達磨。猶如世間一切書算詩論等,皆有摩怛理迦。當知經中循環研核諸法體相,亦復如是。又如諸字,若無摩怛理迦;即不明瞭。如是契經等十二分聖教,若不建立諸法體相;即不明瞭。若建立已;即得明瞭。又無雜亂,宣說法相;是故即此摩怛理迦,亦名阿毗達磨。又即依此摩怛理迦,所餘解釋諸經義者,亦名論義。
三解 顯揚六卷八頁云:論議者:謂一切摩怛履迦阿毗達磨,研究解釋諸經中義。是為論議。
四解 集論七卷二頁云:何等論議?若於是處,無有顛倒,解釋一切深隱法相。
五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十六卷十六頁云:論議云何?謂諸經中,決判默說大說等教。又如佛一時略說經已;便入靜室宴默多時。諸大聲聞,共集一處,各以種種異文句義,解釋佛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