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業縛】 p1216
瑜伽十八卷二十三頁云:云何業縛?謂樂諸業故;由業重故;於業果報,不自在故。樂諸業者:謂如有一、串習惡故;愛樂諸惡。由此因緣,於諸善法、心不能入。是初業縛。由業重者:謂如有一、於無間業,或有具造;或不具造。由此因緣,雖有欣樂;於佛所證善說正法毗奈耶中,暫時出家,尚不能得;況當能獲沙門果證?如是名為第二業縛。於業果報不自在者:謂如有一、由身語意惡行因緣,生諸惡趣。生彼處已;不得自在,不能自任長夜受苦。或生邊地,於彼絕無四賢善眾。所謂苾芻,廣說乃至鄔波斯迦。如是名為第三業縛。
二解 瑜伽五十五卷二頁云:問:何等名業縛?答:樂著事業,名為業縛。又於三處為障礙業,亦名業縛。謂於出離心,於得出離喜樂,於得聖道。又順異熟障業,亦名業縛。又邪願業,亦名業縛。如是四種,別開有六,總合為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