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善法】 p1137
瑜伽三卷九頁云:略說善有二種義。謂取愛果義;善了知事、及彼果義。
二解如瑜伽五十五卷五頁至七頁廣說。
三解瑜伽六十六卷十五頁云:復次云何善法?謂若略說、二因緣故;一切善法、說名為善。謂自性無倒,亦能對治顛倒法故,及安隱故。所以者何?一切善法、自性無倒,於所緣轉。又能對治於所緣轉顛倒染法。能往善趣、證涅槃故;名為安隱。與此相違,二因緣故;當知不善。謂自性顛倒故,及不安隱。無記諸法、性非顛倒,亦不能治顛倒諸法;性非安隱,非不安隱。又由五相,當知建立善法差別。一、感當來可愛果故。二、對治雜染故。謂不淨等、能治貪等。乃至八聖支道、對治一切雜染諸法。三、雜染寂滅所顯故。所謂涅槃。四、清淨住所顯故。謂已離欲者,住聖等善現法樂住。五、饒益有情所顯故。謂已離欲,為哀愍他,聲聞、菩薩、及與如來、所有種種利他善行。
四解法蘊足論七卷十三頁云:云何善法?謂善身語業、善心心所法、善心不相應行、及擇滅,是名善法。
五解品類足論六卷十三頁云:善法云何?謂善五蘊、及擇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