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出金光明經文句記] 一人執謂眾生於五陰等法中。強立主宰。計我為人。妄生執著。是名人執。(五陰者。色陰。受陰。想陰。行陰。識陰也。)二法執謂眾生不了五陰等法從因緣生。如幻如化。計為我身。妄生執著。是名法執。
上篇:空有各具二義 下篇:二法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