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名數)一、勝義不善,由真諦之實義,定不善之義也。依此義,則一切之有漏法即生死法,總為不善。以此中雖有善有不善,然皆以苦為自性,極不安穩,猶如痼疾故也。二、自性不善,無慚無愧及貪瞋癡之三不善根也。以有漏法中,此五法自體不善,猶如毒藥故也。三、相應不善,與彼相應同時俱生之一切心心所也。以他之心王及心所,必與無慚無愧三不善根相應,力成不善之性,若不相應,則不然,如雜毒藥之水故也。四、等起不善,身業與語業也。以此為自性不善與相應不善所引起之不善(依善起善,依惡起惡,能起所起同等,謂之等起),如飲毒藥汁而生之乳故也。見俱舍論十三。
上篇:不善 下篇:不惡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