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以如是為「信成就」,信者,阿難之信,阿難說此經為他如是我聞,以示自己之信順; 二、以我聞為「聞成就」,即此經為阿難親耳所聞,並非輾轉傳聞的; 三、以一時為「時成就」,即師資道合,機教相叩之時; 四、以一佛字為「主成就」,即有說法之主; 五、以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為「處成就」,即有說法的道場; 六、以與比丘眾等為「眾成就」,即有聽經的大眾。又凡是講經法會,一定要有上述六種因緣才能成就,所以叫做「六成就」。